報名事項
1.

報讀學歷頒授課程,請填寫學歷頒授課程報名表格(表格編號: HKAS002)。

2.

索取有關表格可:

 

親臨香港筲箕灣譚公廟道8號香港藝術學院(筲箕灣校舍)註冊處;

以書面連同一個貼上港幣 1.4 元郵票的回郵信封郵寄到上址;

透過香港藝術學院網頁下載報名表格。本院網址為:www.hkas.edu.hk

3.

請各申請人注意課程的入學資格。

4.

報讀學歷頒授課程的人士需繳付報名費港幣 200 元。取錄與否,報名費用概不退還。

5.

遞交報名表格的方法如下:
請將填妥的報名表格連同其他有關證明文件、報名費及 / 或學費

 

親身遞交至香港藝術學院(筲箕灣校舍)註冊處

辦公時間:
星期一至五

上午 10:00 至晚上 8:00

星期六

上午 10:00 至下午 6:00

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
郵寄到往香港藝術學院(筲箕灣校舍)

入學手續

基礎 / 高級文憑課程:
   
1. 申請人須符合個別課程的入學資格,並成功通過甄選程序 (如面試 / 作品介紹),方被取錄。
   
2. 結果公佈日期:於面試日後的一星期內公佈
  繳付按金期限:須於取錄信發出後的一星期內繳付
   
3. 獲取錄之學生,須於2007年8月內繳交第一期學費 (扣除按金)、註冊費 (港幣300元) 及學生及校友會會員年費(港幣100元)。 個別課程之截止繳費日期,請參閱有關取錄通知。
   
4. 按金、學費、註冊費、學生及校友會會員年費及學額不得轉讓他人。
   
5. 本院有權接納或拒絕申請人的入學申請。.
   
其他學歷頒授課程:
   
1. 本院會在申請截止日期後通知申請者有關甄選的具體安排及結果。
   
2.

本院有權接納或拒絕申請人的入學申請。

付款辦法
1.

以現金、劃線支票或本票繳付學費

 

以現金繳付學費
只適用於親身報名。請勿郵寄現金,因郵遞失誤而遺失的款項,本院概不負責。

以支票 / 本票繳付學費
支票 / 本票抬頭請寫「香港藝術中心」,並於背面寫上姓名及所報讀課程之編號。期票恕不受理。

2.

本院收妥費用後,會發出付款收據。因郵遞失誤而遺失的付款收據,本院概不負責。倘學員要求本院重新發出或發出額外付款收據,學員需繳付港幣 50元的手續費(以每張收據計算)。

課程取消及退款事宜
1.

除特殊情況及法例規定外,一切已繳費用,概不退還。

2.

學費及學額不得轉讓其他人。

3.

本院保留取消任何課程的權利,本院會盡快通知受影響的學員,並於一個月內全數退還,郵寄地址以報名表格上的資料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