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讀短期課程,請填寫短期課程報名表格(表格編號: HKAS001 )。
索取有關表格可:
親臨香港筲箕灣譚公廟道8號香港藝術學院(筲箕灣校舍)註冊處;
以書面連同一個貼上港幣 1.4 元郵票的回郵信封郵寄到上址;
透過香港藝術學院網頁下載報名表格。
請各申請人注意課程的入學資格。
除特別註明外,短期課程一般會在開課前七個工作天截止報名。除非尚餘學額,否則本院在截止報名後不會接受任何報名。
遞交報名表格的方法如下: 請將填妥的報名表格連同其他有關證明文件、報名費及學費
親身遞交至香港藝術學院(筲箕灣校舍)註冊處
上午 10:00 至晚上 8:00
上午 10:00 至下午 6:00
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郵寄到上址
以傳真方式遞交,傳真號碼: 2865 0371
投放於香港藝術學院合和圖書館(香港藝術中心 10 樓)之報名表格收集箱。*
本院於收到申請表三至五個工作天內處理申請
以現金、劃線支票、本票或信用卡繳付學費
以現金繳付學費 只適用於親身前往香港藝術學院(筲箕灣校舍)學院註冊處報名。請勿郵寄現金,因郵遞失誤而遺失的款項,本院概不負責。
以支票 / 本票繳付學費 支票 / 本票抬頭請寫「香港藝術中心」,並於背面寫上姓名及所報讀課程之編號。期票恕不受理。
以信用卡繳付學費 以匯財卡 / 萬事達卡繳付學費,請附上信用卡正面和背面的影印副本供本院核實。
本院收妥費用後,會發出付款收據。因郵遞失誤而遺失的付款收據,本院概不負責。倘學員要求本院重新發出或發出額外付款收據,學員需繳付港幣 50元的手續費(以每張收據計算)。
除特殊情況及法例規定外,一切已繳費用,概不退還。
本院保留取消任何課程的權利,本院會盡快通知受影響的學員,並於一個月內以郵遞方式將費用全數退還,郵寄地址以報名表格上的資料為準。
學費及學額不得轉讓其他人。
除特別註明外,申請者需年滿16歲或以上。
本院會發出付款收據予報名者以確實完成報名手續。學員需核對收據上之資料是否正確,並依照收據所列之時間及地點上課,本院將不會另發上課通知書。
除特別註明外,短期課程以先到先得方式取錄學員(以處理申請表的日期為準)。
本院有權接納或拒絕申請人的入學申請。
申請轉讀課程,必須於開課前最少一星期辦理手續。
學員只可由原來的課程轉讀同一課程手冊內之課程。
申請人可到本院筲箕灣校舍註冊處索取課程轉讀申請表格(表格編號: HKAS003 )。
如經批准,學員須繳付港幣 100 元的手續費,並須繳付轉讀課程與原本報讀課程的學費差額。倘轉讀課程的學費比原本報讀課程的學費低,本院則不會退還學費差額。
本院有權接納或拒絕轉讀短期課程之申請。